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轩祖学派

第六章 能量从属于道-《物道理论》-轩祖学派新哲学体系-物道在三元论

发布时间:2020/07/01
第六章 能量从属于道-《物道理论》-轩祖学派新哲学体系-物道在三元论

”物质”一词包含着物与道之意,也就纯物与规律质,而在客观实际中,纯物必须与规律质结合才能成为一个整体,单独一方面就无法构成物的整体性。物因道而生,道因物而活,主体与客体无法排序。这就像动物体的雌雄一样,互为平等存在,才能繁衍后代,任何一方出现了退化(变成客体),就会出现繁衍能力的下降,最终该物种就会灭亡。世界万物相通,物道为万物之本,阴阳相对,相和而生造就“有”,失和而亡成就“无”,这样才能造就大千世界,生生不息。而所谓的“无”,只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,并非完全没有,就象盐溶于水中一样。

所谓的“纯道”是指能量脱离物质在空间形成的,物道理论称之为动态能量,但必须是物质作用的结果,没有物质的作用,这种“纯道”就不存在,比如发射激光,关闭了发射器激光就消失了。但所谓的“纯物”就无法实现,必须是物道的结合体。所谓相和成物,失和亦成物,差别在于“道”不同罢了。

那么“道”到底是什么,是规律的载体?还是能量的载体?这是值得研究的课题。一般认为规律就是道,能量就是物质,但现实中无法找到能量是物质的证据。有人说因为能量占据空间,占据空间的东西就必然是物,不是物它为什么会占据空间呢?这种想法显然是片面的,衡量物的标准不只是占据空间,还需要是可见有结构能留得住的,能量却不可见无结构留不住,所以能量的物质性理论上说不通,实践中也无法得到验证。现在人们认知自然界存在三个基本元,就是物、道、空间,既然能量不归到物的范畴,那只能推理归到道或空间的范畴。

提到空间,我们就有无限大的感觉,能量也无限大,也就是说空间有多大能量就有多大,那么是不是据此就认为能量就是空间呢?这也不对,因为空间是容纳,是装东西的,是把能量、物等所有东西都装到里边的一个无限大的空虚载体,也就是《物道理论》定义的“广义客观存在”。

我们通过排除法把能量的归属排除在物与空间之外,现在只剩下道,是否就此就可以下结论能量属于道呢?先别着急,排除法只能缩小研究的范围,下结论需要“严格的审视、理性的反思、逻辑的证明,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”。

大家都知道,一个物体变成另一个物体,是道作用的结果,也就是道能让物的结构改变。那么具体是什么东西能让物的结构改变呢?现实生活中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能量,能量是改变物体结构最常见的方法。比如金属冶炼,矿石通过高温加热,就可以提炼出铁、镁、铝、黄金等各种有色金属。而不同的有色金属组合通过高能量处理又会生产出新的产品,如常用的铝合金,在纯铝中加入少量一些合金成分,比如镁、硅、铜、锰、铁、钛等元素,通过高温组合,就生产出铝合金产品。这些都是人为的能量作用的结果,也就是能量可以改变物质结构。

排除人为原因,自然界中也到处存在能量改变物质结构的形式。比如,海水经过阳光的蒸发会结晶出大粒盐;稻苗经过光合作用能长出米粒;岩石经过光的作用能变成泥土等等。大的比如山峰海沟的形成、物种的进化、地球的演变等等,都与能量息息相关。

通过上边的分析我们就可以推理出,能量可以改变物质的结构形态,与传统人们认知的道改变物质结构形态是一致的,也就是能量相当于道。那么是不是能量就完全等同于道呢?不是的,能量是规律的客体,为规律做功,规律是道的本质体现,能量与道(规律)结合就是道能。由此可以推演出道具有两方面属性,既稳定的规律性与波动的规律性,这里的稳定与波动与能量的内聚性与外散性有关,也就是说能量内聚作用形成的物质表现的规律是相对稳定的,能量外散过程中产生的物质规律是相对不稳定的。据此物也可以划分为稳定物与波动物。稳定物比如钢铁、楼房、石头、山脉、树木等等;波动物比如燃烧的煤炭、冶炼炉里的金属、汽车发动机的燃油、太阳表层的氢氦等。而河流,虽然处于波动状态,因为水的物质结构是稳定的, 所以归类为稳定物,所谓的波动是因为地势高低的落差导致的,而非物质结构的不稳定。

通过上面的理性逻辑推演,再结合生活经验,就可以有效的证明能量是规律的外在表现,从属于道的范畴,而非物的范畴。

注:本篇来源于袁轩老师创立的《物道理论》,为轩祖学派新哲学思想,转载请注明出处,详见网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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